被視為租務旺季的暑假檔期,隨著本港疫症爆發第三波,究竟租務市場能否重拾昔日動力,暫時仍是未知之數,但我們《胡.說樓市》早前就收到一名谷友私訊,分享自己近日租樓經驗,過程頗有趣,故很想透過專欄跟讀者分享一下。
話說該名原居於東九龍藍籌屋苑的谷友,在今年樓市略見回穩的六月中,以約五百多萬元沽出自住單位,並定在八月尾交吉。由於自覺暫未有再置業心水,故他希望在未來一年先租樓住,並利用一年時間慢慢物色新居。
由業主變租客,尋找租盤只得兩個條件。一、他不介意住得遠一點,只希望壓低租金成本;二、雖然舊居在八月尾才交吉,但他卻希望可在「鬼節」(八月十八日)前搬屋,故一直希望新居租約期能定於八月中。
最終在朋友推介下,他前往屯門區搵租盤,並在七月中成功覓得月租一萬元的兩房單位,跟業主談妥後,即場簽定「臨時租約」,實際起租期八月十日,業主提供七天免租期,即由八月三日至九日。根據「臨時租約」,雙方會於八月三日前簽定「正式租約」。
豈料簽署「臨時租約」後的第二天,他透過其他途徑得知,業主再把單位在市場以12,500元放租,令他擔心業主會否反悔。因為若以一年租期計,如果他真的成功以12,500元放租,一年可較原租金多獲取30,000元,就算扣除反悔代價10,000元,仍可多收20,000元。心急如焚,私訊我們求助。我們反建議谷友向代理要求提前簽署「正式租約」,藉以鎖定租約,但致電代理後,代理表示這意味業主需加長免租期,業主未必首肯。
但當谷友追問,為何業主會在簽署「臨時租約」後,仍選擇把租盤放租,代理解釋,實情並非業主要求,而是其他代理行得知業主租出單位後,慫恿協助業主再以高價放租,是代理的搶客手法。但該代理也向谷友派定心丸,表示根據「臨時租約」,若業主反悔,需支付一萬元訂金外,還需額外支付谷友一萬元訂金,以及支付買賣雙方佣金,反悔代價高昂,估計業主反悔機會微。
雖然此時谷友放下放頭大石,但卻令他更清楚市場上不同搶客手法;想深一層,認為原來此舉有助托高租金。事關一個原本連一萬元也不到的租盤,當谷友以一萬元承接催生新市價後,業主反悔後再放租,就很容易是一萬元以上作基礎,於是乎租金便可逐步由低位慢慢再谷上。
胡國威.網上平台《胡.說樓市》共同創辦人
網站:https://www.wuchatprop.com.hk
更多觀點:
July 30, 2020 at 12:36PM
https://ift.tt/2EyVeHN
【胡國威專欄】當心急租客遇上搶客代理 - 雅虎香港新聞
https://ift.tt/2ATIWIz
Bagikan Berita Ini
0 Response to "【胡國威專欄】當心急租客遇上搶客代理 - 雅虎香港新聞"
Post a Comment